邏輯實證思想演變‧快詮新辨
The Changing of Logical Empiricism
Processes of Scientific Knowledge Production
本文大綱 |
統雄老師對所有學術專有名詞的介述,均不採辭典學的堆積,也不用「文化產品品牌比較」的細瑣,希望擇其精要,是為快詮;賦與新義,是為新辨。
哲學與科學
亞理斯多德兼為哲學與科學的開拓者,也是統雄老師倡議「知識光譜」的先行者。
亞理斯多德建議的許多「知識」都是錯的,但他最重要的教學,是啟發人類對知識的興趣,以及發現知識的方法論,亦即邏輯實證程序的源起。
請參見《亞理斯多德:以學生為中心的不分科式多元學習》。
古希臘「哲學」原意是「愛智」,科學也是哲學的一支,最能表現兩者同源的就是亞理斯多德。
但兩者逐漸分離、甚至在「末儒/紅衣大主教」間形成對立。
哲學方法常採用的是:
Metaphysics 形上學方法:簡單講是思考、辯論、推理;但經常容易發展為:論道、玄學、禪宗。
Rationalism 理性主義方法:簡單講是唯心論,也就是依靠天才與靈感,發揮批判洞察力。
科學方法則強調:
觀察與實驗:必須要在生活中,存在可體驗的資料樣本。
邏輯實證:要有一套收集、分析資料的程序,同時,在詮釋資料時,不但不排斥、且應整合較偏哲學方法的邏輯思辨。
【邏輯實證論】若不論其名詞,只究其實質觀念,則始祖應是亞理斯多德,首倡觀察與實驗;有趣的是,他也是形上學的始祖,反映哲學與科學的對立,實為哲學「末儒/紅衣大主教」排斥計量思想的結果,就知識的探索旅程,在長遠處亦會交集。
Empiricism 經驗實證論
【邏輯實證論】在16世紀開始稱為【經驗實證論】,其思想在歷代都有投入者,但成為有定義的知識領域,被認為是古典「Empiricism 經驗實證論」的始祖是法蘭西斯·培根(Francis Bacon, 1561-1626)。他提倡以觀察和實驗為基礎的科學知識論與方法論,強調科學歸納法。他嘗試撰寫科學百科全書以推動科普,並積極協助在1660年創立了英國的最高學術機構「皇家學會」。
培根認為科學上最大的發明是:印刷、火藥和羅盤,而這3項都是中華的發明。培根以後,歐洲與中華對科學的發展背道而馳,令人感慨尤深。
【經驗實證論】原始對象是科學,但受此思想引導者,卻在【政治學】與【政治實務】上做出了重大貢獻。
洛克:民約論
約翰·洛克(John Locke,1632-1704) |
孟德斯鳩(Charles de Secondat, Baron de Montesquieu,1689-1755) |
經驗實證論的最重要代表人物是約翰·洛克(John Locke,1632-1704),他也是17世紀及18世紀歐洲地區,繼文藝復興後,啟蒙時代/啟蒙運動(Age of Enlightenment)的催生者,這項運動的核心,簡單說就是科學宇宙觀,以及啟蒙自由與平等的人權,以取代神權與君權。
培根和洛克和受其影響的學者,後來被稱為 British Empiricism 英國經驗實證主義學派,他們所使用的 Empiricism一詞,若直譯只是【經驗論】,但其意義包括了作爲寵物【實證論】的意涵。
洛克在科學思想上最著名的作品是《人類理解論 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》是英國哲學家,成書於1690年。洛克在《人類理解論》中討論了人類知識與理解的基礎,認爲人在出生時的心智猶如一塊白板(Tabula rasa),隨後由從經驗所得的知識填滿,所以,知識是「後設的 posteriori」,而不是先驗的。
洛克是科學經驗實證論的領導者,但他對人類最大的貢獻,就狹義的分類,卻是社會的、人類行為的,即他寫的《政府二論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》(1689),推出了影響深遠的2個觀念:「政府契約論」與「政府權分立」。
民主思想的溯源,最早或可溯及孟子的:「民為貴,社稷次之,君為輕。」但屬抽象的概念,沒有給出具體的方法。
洛克的「政府契約論」演化促成了 2 個具體方法,第一是:政府權力的來源是「經受統治者之同意取得應有之權力」,即政府只有在取得被統治者的同意,並且保障人民擁有生命、自由、和財產的自然權利時,其統治才有【正當性】。若如果政府不保護其公民,公民有權推翻政府,並建立一個更公正的政府。而【正當性】的實務體現在【革命】或【選舉制度】的方法上。他這項觀念後來被法國的盧梭(Jean-Jacques Rousseau,1712-1778)發展為社會契約論,寫成「民約論」一書,但似乎有點倒退為憧憬與人民簽約的是「仁君」。
洛克的「政府契約論」思想,加上英國政治家約翰·達爾伯格(John Dalberg-Acton),所說"權力趨向於腐敗,絕對權力絕對腐敗”(Power tends to corrupt,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),共同演化為實務上影響深遠的【任期制】。
洛克的墓誌銘有一句 「他以追求真相為他學習的唯一目標」。
洛克被視為是啟蒙時代最具影響力的思想家和自由主義者,統雄老師更要提醒:他的人生實踐,也反映了「多元學習」,以及「科學知識」其實是跨越物質與人類行為、多向而連續的光譜。
孟德斯鳩:三權分立
洛克的「政府權分立」論,開創了國家權力應分立的觀念,後來被法國的孟德斯鳩(Charles de Secondat, Baron de Montesquieu,1689-1755) 有系統的發展了「三權分立」思想,後被反映在美國的獨立宣言上,再成為美國憲法的第一條。
【憲政的2大基礎】與國父【訓政思想】的改善
政治學的文獻排不完,但原創與經典性的有限,英法美3國的政治學開拓思想家:可以洛克、孟德斯鳩、拉實威(Harold D. Lasswell)為代表。
現代意義的「憲政」,就是必須經由洛克的「民約」(一般稱民主),與孟德斯鳩的「三權分立」、即法治,一起來達成。
不過,洛克對於誰有資格投票和參與政府事務持保守態度。他認為,只有成年男性物業所有者才應該有投票權。他認為,沒有財產的大眾不適合投票或參與政府。他也被批評,他的人權觀,只限於「白人族群」,並沒有包括英國在美洲殖民地的原住民等。
這個主張其實看起來像【階級共和】的改善版,不過,當時確實貧富差距嚴重,教育程度與機會相差更大,社會難有上下流動性,人們很容易習慣於階級是深化必然的現象。
不幸,孟德斯鳩也有相同的【階級共和】觀念。不過,他們至少把【憲政】的涵蓋對象延伸至中產階級,尤其把觀念發展為方法,也算瑕不掩瑜。
國父後來提出【訓政思想】的改善,即經由政府在經濟與教育上的提升,可以使底層人民有向上流動的機會,而把【憲政】的涵蓋對象擴展為全民。
國父是位政治實踐家,語言淺白、文字精簡,因此不被當前仍具宗教色彩的政治學界認為是學者。但也因為國父是位政治實踐家,所以他能一舉統合了英法美3國的政治學開拓思想家:洛克、孟德斯鳩、拉實威(Harold D. Lasswell)的觀照,尤其是發現了「訓政」的重要性。
洛克、孟德斯鳩關照的是政治制度,而拉實威詮釋的則是「政治=利益分配」。「訓政」是一種整合「政治制度」與「利益分配」組合狀態的概念,就是仍有強人,尚未完全還政於民,但國家目標已經包括了分配人民利益。此議題另文再敘。
Positivism 實證論/實證主義
實證主義(Positivism)其是繼承洛克以來「實證」為中心的哲學思想,其代表人為法國的奧古斯特·孔德(Auguste Comte,1798-1857),他是實證論/實證主義的立名者,建立體系者。更精確的說,他是社會科學的實證論/實證主義者,也是現代「社會學」的創始者之一。他採用這個名稱,其實是繼承了 Empiricism 的精神,但把對象轉向社會學科。
孔德在《實證哲學》一書裡,認為人類進化分成三階段: 神學階段、玄學階段,與實證階段,也就是科學的階段。他強調對社會現象,也要運用觀察、分類,以及分類性的資料,探求事物彼此的關係,以科學方法追求解釋。
不過,孔德是思想內涵,趨近烏托邦社會主義,如:用科學來指導生活,沒有戰爭,很有秩序,大家有統一的信仰、教育權,輕視世俗地位,重視精神地位,社會大於個人等。他反映的是「管制經濟思想」,甚至有以科技控制人民的「老大哥」傾向。
Logical Positivism/Logical Empiricism
邏輯實證論
邏輯實證論(Logical Positivism 或 Logical Empiricism) 實質上是Empiricism 經驗實證論、與Positivism 實證論的繼承與發展,而名稱上,則是由一群哲學家、數學家和物理學家,於1924年共同組成的「維也納學社 Vienna Circle」所提出來的,他們的觀念與觀念命名,後來廣傳到歐陸、英美、與全球各地。
其中英國的阿爾弗雷德·艾耶爾(Alfred Jules Ayer, 1910-1989),因1936年出版的《語言、真理與邏輯 Language, Truth, and Logic 》一書,成為了邏輯實證主義的代表人。
艾耶爾提出了「實證原則 verification principle」,亦即:
「一個句子,當且僅當它所表達的命題或者是分析的,或者是經驗上可以證實的,這個句子才是字面上有意義的。」
其中的「分析的」,係指以數理邏輯表現的形式。
因此,他認為大部分的哲學,包括:形上學、神學和美學…都不能被判斷為真或假,故關於它們的討論都是無意義的、或只有情緒上的意義、沒有知識上的意義,這也是邏輯實證論曾倍受攻擊的原因。
Logical Empirical Methodology
統雄老師的邏輯實證方法論
許多文獻都提到:邏輯實證論退流行了、落伍了,反映一種「文化產品品牌比較」心態,是在思想史演變過程中,由於「學術紅衣大主教」現象,當一個學說誕生後,日久經常忘了該學說的義理,而變成對相關學派細節的爭辯。譬如電扇問世後,忘了電扇創新的意義,而變成比較大同電扇、華電電扇。
把思想視為產品,文獻上還出現某某「流不流行了」的記錄,非統雄老師所取,也不會因此而避用「邏輯實證」一詞。
但極端邏輯實證論,如艾耶爾不承認美學是知識,統雄老師也不認同,事實上,統雄老師也已有符合「實證原則 verification principle」的長期「美學實驗」成果。
觀察「反邏輯實證論」與「極端邏輯實證論」文獻,兩者卻有共同的現象,其中許多文獻顯示:
1. 缺乏計量思想、計量技術的興趣或能力。
2. 缺乏「機率性知識」觀念;也就是以為科學只有「因果性知識」。
3. 缺乏「知識光譜」觀念;當然更缺乏「非等機率性知識」觀念。
譬如,在「反邏輯實證論」文獻中,常反對「科學預測」、常攻擊邏輯實證方法「太簡化」。
就是陷於以為「科學預測」只有因果預測、點預測;不知道還有機率預測、區間預測;非等機率預測、與類型預測。
而「科學目的就是求簡、以簡馭繁」,在過程中會萃取「核心變項」,但並不表示就忽略周邊變項,也會衡量「核心變項」的比重。
又如,在「極端邏輯實證論」文獻中,對美學的嗤之以鼻,其實只是看到唯心的「古典美學」而已,還有實驗美學、知識美學。
統雄老師參酌邏輯實證思想演變,建議的邏輯實證方法論,是科學知識產生的四大邏輯實證程序,包括:建構理論,收集資料,分析資料,辯難與詮釋。
這四項程序名稱雖為統雄老師所訂,但並非統雄老師獨創,而是參閱、整合許多歷史上巨人思想的結果。
後邏輯實證論
發現有文獻提出:邏輯實證論就是價值中立,又有「後邏輯實證論」就是價值判斷。由於邏輯實證的目的是追求知識、不是衡量價值,這是把「邏輯實證」又哲學化的處理,統雄老師並不推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