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TX's Digital Aesthetics Methodology
統雄數位美學方法論:風格構成論
Before to proceed, think of the questions:
-Why can a style be formed and engineered?
-What are the main components of the formation?
-How do the components deal with and process?
-Is there an optimistic priority of the processes?
-What are the operational objects of engineering the formation?
How to establish and engineer style?
Coherence has two elements: Structure and Context.
Variants' elements are sense and media dependent.
Practice: Process Engineering
統雄美學方法論:風格構成論
風格建構的對象:感官與媒體,亦即針對不同的感官,有不同的媒體會給予不同的感受。
任何媒體建構的過程包括:
構成元素、構成元件與建構技術。
構成元素是指構成某種功能的概念
如「統一」的向面,包括結構(如帽子)、與意涵(牛仔);而「變化」,就是不同造型、顏色的帽子,形成更豐富多元的空間。
構成物件是指可以操控處理的具體材料與事物
如作帽子的不同材質、配件。
建構技術是指操控處理的方法與程序
如戴帽子的方式,譬如棒球帽正戴、還是反戴。
風格的「統一」構成元素不分對象,都是「結構」與「意涵」。「變化」構成元素,則因其感官知覺、媒體之不同,而互有所不同。
風格是可以經由「構成元素、構成物件與建構技術」的實踐方法,而實現美學的創作。
物件是指實體可以操作,作為創作的工具。元素則是同類元件的集合。
構成元素可以分為3類,第1類是建構「統一」的元素,主要就是:媒體呈現的「結構」與「意涵」。
第2類是建構「變化」的元素,依據各種「感官」而不同。
第3類也是建構「變化」的元件,但在相同「感官」中,又依據各種「媒體型式」而不同。
構成元素與建構物件分類
感官/媒體 |
統一元素 |
變化元素 |
媒體變化建構物件 |
視覺設計 |
結構‧意涵 |
動力‧色彩 |
具體的「風格元件/物件」,如人物造型的帽子、視覺辨識系統的標誌…等。 |
攝影設計平面影象 |
結構‧意涵 |
動力‧色彩 |
焦距‧景深‧光源‧後製 |
視訊設計動態影象 |
結構‧意涵 |
動力‧色彩 |
平面影象物件+鏡頭‧運鏡‧蒙太奇 |
繪圖設計 |
結構‧意涵 |
動力‧色彩 |
筆‧幾何‧填充‧特效 |
出版設計 |
結構‧意涵 |
動力‧色彩 |
圖文框‧自動化‧多媒體 |
網站設計 |
結構‧意涵 |
動力‧色彩 |
圖文框‧自動化‧多媒體 |
聽覺設計 |
結構‧意涵 |
弦律‧和聲‧節奏‧音色‧曲式 |
|
實體音樂 |
結構‧意涵 |
弦律‧和聲‧節奏‧音色‧曲式 |
傳統樂器與自然音響 |
數位音樂 |
結構‧意涵 |
弦律‧和聲‧節奏‧音色‧曲式 |
實體音樂物件+物件數位化 |
建構技術與風格構成程序工程
而構成元件的組織存在「先後」的順序,此即構成技術的「風格構成程序工程」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