筆名:伊凡 原刊:<建中青年>1970-1971
教官說:「你為什麼不照規定理髮?」
學生沒話說。
教官說:「你再不理髮,我就要處分你了!」
學生低下了頭。
教官說:「我要記你兩個過。」
學生抬起了頭,眼睛裡迸射出文采。
他說:「好吧,記就記吧!」
後記臺灣歷史上第一篇反髮禁宣言偶然發現「台灣學生自治協會」(前身為中華民國學生反髮禁自治協會)既有趣、也有意義的網站。所以,我也在彼貼了1篇「臺灣歷史上第一篇反髮禁宣言」: <長髮‧長髮‧長髮> 「反髮禁」形式上反的對象是髮型限制,實質反的是思想禁錮。 現在年輕人可能不知道,1960,70年代高中生以半分頭為準,如果如果留現在的3分頭、大兵鍋蓋頭,就已經被認定是「長髮」了!
我原來預訂接任<建中青年>總編輯,因為這篇文章,以及觀察(還不到投入程度)杜鵑花學運,而被撤除了可以影響建中言論方向的總編輯職務。 我也是史上第一位反聯考分科、分流的實踐者。我反對把對職業的分類,變成對人性的分類。我的建議與實踐,也歡迎大家參考: |
這個時代的青年,喜歡蓄長髮。
當然在校內我們所指的,僅是對小平頭而言的長度,並非髮長及肩的披頭。我曾與數以百計的青年談過,「你喜歡長髮嗎?」
「當然!」答案是迅速而肯定的。然後在一陣沉默之後,對方又會補充道,並且用手比劃一下,「不太長的那一種。」
諸君,請聽聽,這種思想有何罅疵呢?一頭修剪合度的黑髮,是錯誤的嗎?
老實說,我不懂高中普遍的一種風氣。高一、高二,規規矩矩承受校方的約束,但到了高三,人是油條了,反正要走路了,於是頭髮開始大留特留,校方倒也視若無睹,這的確是一大諷刺而又可悲的現象。
某一輩分的人,總認為「光頭」才代表精神,統一制式方為正道。
可是,我的朋友說,你是喜歡草木不生,無垠的瀚漠呢?還是煦風裡百花爭放,蝶影翻飛的山頭?且看那郊遊時節,活潑的一群群,紛紅雅紫,澹藍清綠,競奇鬥艷,他們不是更渙散著生命的氣息嗎?他們才是新春的驕子。敢說比學校裡,一排排壓在大帽子下憔悴的小平頭們,要朝氣蓬勃多了。
偏偏竟有人頒佈了「剪髮政策」,固然他們只像不分男女者動刀,卻破壞了第一大天賦人權—自由(因為留髮並不傷害人)。這批劊子手堪打入十八層地獄,而喝采的人,則該打入十九層。
同時,護髮運動也雷厲風行地展開了,保守黨或許還忍氣吞聲,因為「人為刀俎,我為魚肉」。而激進派則演出了全武行。
然而,禁髮的政策,在校內也該高壓執行嗎?
我的朋友卻寧願記過而拒剪。他搖著頭說:「這是原則問題。」不錯,過過相迭,可以逼使他退學。但爭執的焦點,在剪髮與否,而非校方有無能力開除他。所以他只要留著髮離開學校,勝利仍屬於他的。
本來並不是由代差造成的問題,卻因單純的觀念不同,嚴重地劃分了上下兩代間的鴻溝。
且以持平的論調來說:年輕人不接受年長人的頤指氣使,年長人看不慣年輕人的求新求變,不該發生的仇恨火花,摩擦出來了。
我想,學校不是軍隊,不妨放寬禁髮的桎梏。更不該把污穢、頹廢等骯髒名詞加諸長髮上。至於下一輩的人留髮限度,起碼要使女朋友看得過去吧!
不知諸君以為然否?